危货运输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危货运输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五、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车队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车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四、进入车队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进入专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必须是在车队安全部备案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无备案的、外来的、包括车队其它的任何车辆均不得进入危化品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根据《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4、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5、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 HAN 阻隔防爆技术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 GPS 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管理、清洗管理要求:1、车队所有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