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一、实验教学使用的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二、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账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三、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仔细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物一致。五、使用危险品试剂进行试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老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数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老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六、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导入下水道内。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问题,除实行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八、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二)第一条 为了做好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第三条 危险化学物品是指化学物品和爆炸品、液化气体和压缩空气、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第四条 危险化学物品购进必须根据国家危险化学物品相关管理规定申报、采购,公司采购危险化学物品必须到公司安全保卫科备查。在购进、使用过程中均应有标识,标识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无标识的危险化学物品未确认前严禁使用。第五条危险化学物品应限量库存,不准超量储存。库存的危险化学物品包装需完好无损,发现有渗漏、密封不好的危险化学物品应及时报告保卫科及安全保卫科,并作好安全防护处理。第六条危险化学物品储存时应分类分项存放,其化学性质、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地点存放。 第七条 使用单位应根据危险化学物品不同的化学特性,分别在储存和使用现场配备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具。第八条 危险化学物品装运应注意以下事项:(一)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二)因碰撞、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