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将盾安工业东墙外,即莱穴路以西的场地其中的 5000平米租赁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1、租金约定为每年 70000
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金缴纳方式:上达租于每年 月 日交清下一年租金
(注:租金前两年不变,第三年按市场价格双方协商调整,另签定附加合同)3、租赁期间,甲方提供水、电、路三通
4、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 5、乙方生产所产生一切意外灾害等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6、租赁合同到期,甲方收回土地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生产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见证人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 月 日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
(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
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 2025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办公场所租金为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一次性交清方可进场
四、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管理费、清洁工工资、花草养护费等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 50 %
五、办公场所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甲方办公场所及其全部设施、 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详见公物登记表)2、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