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规程1 设备运行人员必须持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特别工种操作许可证,熟悉本供配电系 统设备的性能、操作及维护管理。2 设备运行人员对供配电房的安全运行、监视、维护和消防等安全措施负有责任, 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作业。3 在配电室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必须严格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工作票制 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4 在供配电房全部停电的电气设备及其它用电回路上的工作,必须先完成停电、验 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时应有监护人 在场监护。5 供配电房的电气设备熔断器容量要与线路负荷容量相对应,不得擅自加大熔断器 的容量。6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防火门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不得擅自拆除接地线。7 供配电房的专用安全防护品,不得另做它用,并定期检测其安全性能。8 供配电房必须配有专用干式灭火器材,并保持长期性有效。9 运行中的保护开关发生动作或熔断器的熔丝熔断时,应检查其原因,并将故障消 除后,方可恢复送电。不允许任意调整跳闸或换大熔丝。10 跳闸电源用的各种储能装置,其输出电压、电流要保持工作正常,与跳闸线圈 连接的回路要可靠,保险丝要定期检查更换。11 检查所有计量仪表的测量读数及指示和信号装置等,是否工作正常。12 每天检查运行中的开关、母线等一切载流导体,有无跳火、冒烟、烧焦、发热、 变色等现象。所有绝缘瓷具(材料)保持清洁、完整。在运行中要观察有无 电弧闪络现象或对地放电声响。13 电容器组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运行。•线路电压超过额定电压 10%者;•箱壳膨胀;•有闪络或异声。14 当电容器组从电网断开后,除自动装置放电外,若时间未超过一分钟,不得重新投入运行。15 检查电缆头有无漏油现象。封端采纳绝缘胶的,检查有无龟裂或融化。16 及时排除电缆坑的积水。17 避雷器应每两年分别交错作下述试验:•放电电压和泄漏电流的测量试验。•绝缘电阻测量试验。但这两种试验均应在当年的非雷雨季节(每年十一月份 开始至下年一月底止)进行。18 避雷器在运行中能确认曾经放电动作时,应尽早进行放电电压及泄漏电流的测 量试验。19 接地电阻可两年测试一次,但测试期宜选择在非雷雨季节进行。20 变配电压室的房屋门窗不应有漏雨现象,变压器室及电容室应保持足够的通风。21 高低压变配电室必须做好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