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JN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1 目的和围1
1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使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2 本标准 适用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运行、维护保养、检修、投运的具体要求和实施程序
1 动力车间负责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周期管理、监督考核、联系检定、维修更换;2
2 安全环保部负责可燃气体探测器周期管理、监督考核、拆除、停用的审查和 投用前的验收检查工作;2
3 各使用车间(部门)负责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正确使用与日常维护、保养、管 理
3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选择与技术指标3
1 选择要求选择的探测器其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探测器的生产厂家应取得国家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 可证;3
3 探测器的生产厂家应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 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2 主要技术要求检测气体:甲烷等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方式:扩散式检测围:0-1%LEL显示方式:液晶数字显示报警方式:声光报警温度:-40C〜+70C湿度:<90%RH4 可燃气体探测器日常使用维护保养4
1 保持探测器外部完好与清洁
要保持各部位不积尘土和油污,防止锈蚀现象,在多尘土和有腐蚀气体等恶劣环境下使用更应与时清尘、保洁,尤其检测装置不能被异物堵塞
2 使用中的可燃气体探测器,禁止受碰撞和冲击,以免受到剧烈外力后,损坏 部元器件,造成故障
3 探测器应注意防水,在室外和室易受到水冲刷的地方应装有防水罩或用厚塑 料包裹非检测部件;连接电缆高于检测器的应实行防水密封措施
4 探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 线的规定
5 可燃气体探测器维护与管理5
1 探测器的管理应由专人负责
责任人应承受过专门培训,负责日常检查和维 护
2 使用部门不允许随意拆卸探测器,必要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