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工交接班制度一、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二、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仔细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三、假如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四、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1、锅炉燃烧、压力、温度正常;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4、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6、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7、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8、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9、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10、 锅炉压力、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五、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仔细纪录在案。六、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七、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