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总则:每个同志必须爱护国家的一切设备,对司炉同志,常常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以便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及安全生产的思想
同时要有明确的分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作其它工作,违反者将酌情处
总则:每个同志必须爱护国家的一切设备,对司炉同志,常常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以便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及安全生产的思想
同时要有明确的分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作其它工作,违反者将酌情处理
一、锅炉生火前的检查1、必须详细检查锅炉各部分,如入孔、除火门、除渣门是否严密
同时检查仪表、水位表、进永阀、逆水阀、排污阀、排汽阀等附件的结构是否完好、操作灵敏
必须打开烟道闸板
2、附属设备检查后,打开安全阀,缓缓打开进水阀,开泵向炉内蓄水,保持一定水位
3、按本炉规定,来定火焰大小,烤的时间长短
4、如在检查之中,发现炉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实行措施
二、生火、送气1、送气前,必须密切和用汽部门和主管人员联系,事先将热力阀各部管道路、排水阀打开,排除凝聚水,全部阀门检查好后再送气
2、炉内达到一定气压时送气,要注意慢开气门,并注意道压力表的灵敏性,送气时,不要-下达到压力要求,应缓慢开放节门,以免管道发生故障
三、炉运行及管理1、必须保持水位高度不能大于 3 / 4,最低不能低于 1/2
2、要常常凝视气压表,决不使气压升高到气压表的红线上,要保持一定的规定气压
3、回水池中,不可积存水太多
供水箱内储水量充足
4、有专人进行水处理,将结果填写在记录中
不经处理,不能使用
四、清炉1、为了保证煤的充分燃烧,一定使用震动炉,排清火,但一定保持一定的出灰量不要太快
2、清炉,一般为四至八小时一次,一般煤灰不能超过 75〜120 公厘,均在 1 公厘左右进行清炉
3、清火时,注意水位保持正常
五、锅炉排污1、锅炉燃烧蒸发运行后,进行排污,每 24 小时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