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票据)的管理,理 顺票据结算程序,法律规范票据运作,防范票据风险,保证票据的安 全,满足会计法票据管理的法律规范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票据支付结算办法》及集团公 司《会计准则实施细则》和《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票据包括公司经营业务中所涉及的全 部商业汇票。本办法所指的商业汇票是指由付款人或存款人(或 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 书人支付款项的一种票据。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可以 分为商业承兑票据和银行承兑票据两种。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 存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者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 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汇票。本办法所称 票据管理,指商业汇票的收取、保管、支领、开具、质押、托收 以及会计核算等业务全过程的法律规范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及 各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二章票据管理岗位配置及职责第四条票据管理岗位包括公司财务部票据管理岗位以及各 业务部门负责收取和支领票据的岗位。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中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要求,公司财务部设置票据收取、保 管及支出岗位,负责票据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设置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类票据的 种类、票据号、出票单位、出票行、出票日、到期日、票面金额、 交易合同号、收款单位,以及其他需要登记的信息。备查簿具体 包括:应收票据备查簿、托管票据备查簿、质押票据备查簿、应 付票据 Y 艮行承兑汇票备查簿、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备查簿、 公司本部票据备查簿。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票据管理岗位以及业务部门负责收取和 支领票据岗位负责票据的收取、保管、支领、开具新票及相关管 理工作。一、业务部门票据收取和支领岗位职责是:对所收取票据的 初步审核,包括票面完整、日期、出票行、签章等票据要素的审 核;对支领的票据负责安全送达客户等。二、财务部票据收取岗位职责是:对收到的票据进行进一步 审核、签收、银行查询;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及时开具收票收 据;负责公司本部与集团公司的票据往来业务;将“应收票据备查 簿”及票据交与保管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