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控制目标考核细那么1、销售费用:按分解的进度计划表的月度目标作为月度控制指标,由财务 部提供考核数据,未达标,由采购部按月考核绩效挂钩工资的 10%。年度累计 控制超标的追加考核责任人 3 元;2、非税采购控制:按财务部每月提供有报表数据为准,对比年度逐月分解 指标,未达标,由采购部按月考核绩效挂钩工资的 10%。3、保证供应:以当月集团工会、集团审计部接收到的因资金计划原因造成 用料公司投诉延期供货次数和成品库(闭门器、顺序器)供货不到位的投诉次 数为考核依据,除未到采购周期和用料公司未拨付资金的情况不考核外;其他 原因产生延期供货投诉的,由采购部按月考核绩效挂钩工资的 15%。4、原材料采购价格管控:经集团审价员或各级领导审批采购价格时,发现 拟报的采购价格出现严重偏差的(偏差超过 10%儿由采购部按月考核绩效 挂 钩工资的 10%。5、诚信建设:由生产物资部根据签订协议实际情况进行垫资额度 225 万 元的订定点供应商协议汇总表统计及更新,并于每季度末的次月 10 日前报采 购部,作为考核参照依据。采购部依据财务部提供的 3 月、6 月、9 月、12 月 应付账款金额结合定点供应商框架协议约定的垫资额度进行考核,应付款金额 不得超过协议资金的 1%。未达标的,由采购部在当月目标责任书考核时全额 扣除该季度绩效挂钩工资的 10%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