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聘用劳动合同 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循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起至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2、若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甲方出资培训的,须按甲方相关制度或双方另签协议规定延长为甲方服务的期限
3、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订聘用合同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给乙方的工作岗位是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能力及工作业绩,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并服从调入单位之领导的管理
3、乙方应努力完成甲方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或经营目标,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2、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平均每周工作 40 小时的工作时间
3、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
第四条劳动酬劳和福利待遇 1、甲方支付给乙方年薪/月薪(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每月(人民币)元
2、如出现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情况,甲方则按调整的岗位支付乙方的薪金
3、甲方根据本市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
4、甲方有权依照国家规定、企业效益和乙方业绩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
4、乙方享有甲方规定的有薪假期
5、在本合同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工医疗,乙方享有长沙市政府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第五条劳动纪律、奖励和处罚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
2、乙方必须按甲方确定的工作程序、岗位职责,仔细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技能,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甲方根据乙方的表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