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包价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晋城市旅游文物局制定使 用 说 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包价旅游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1
1 旅游经营者,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2 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3 景区,指为旅游者提供游览服务,有明确的管理界限的场所或者区域
4 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旅游服务合同,参加旅游活动的个人或者团体
5 导游,指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并取得导游证的人员
6 领队,指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取得领队证的人员
7 包价旅游合同,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 、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8 组团社,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9 地接社,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10 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11 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1)交通费;(2)住宿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