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腰 2) 472—202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采购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销售业务》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似下简称“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第四条 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权责明确、清理及时,防范风险的原则。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一)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二)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三)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根据合同约定预付的款项。四)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第五条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款项。(一)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二)应付票据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开出的商业汇票。(三)预收账款是企业根据合同约定预收的款项.(四)其他应付款是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五)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以及上级拨入资金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六)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第二章往来款项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往来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七条各级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类似机构是往来款项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清理处置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第八条 各级单位财务部门是往来款项的归管理部门.(一)国网财务部负责明确往来款项内部管理职责,制定往来款项管理流程,并组织实施;(二)各级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往来款项会计核算,并定期组织业务经办部门开展往来款项核对、清理和处置工作;(三)各级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办理资金结算并监督款项回收;(四)各级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开展往来款项分析并向上级单位和本单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