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物资供应能力,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和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应急物资管理工作。公司控股、参股单位应急物资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应急物资是指为防范恶劣自然灾害或其它因素造成电网停电、电站停运,满足短时间恢复供电需要而储备的物资。第四条 公司建立总部和网省公司、直属单位两级管理的应急物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归管理.第五条 应急物资管理遵循“统筹管理,科学分布、合理储备、统一调配、实时信息"的原则。第六条应急物资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两部分。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 总部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是公司应急物资工作的归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公司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二)负责制订公司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的应用;(四)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司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五)负责监督、检查总部和区域应急物资储备库工作;六)负责与合格供应商签订应急物资框架战略协议,检查、评估协议储备供应商的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七)负责跨区域应急物资的统一调拨;八)负责建立与交通部、铁道部等国家部委的沟通协调机制。第八条 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是本单位应急物资工作的归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总部物资部的要求,配合实施公司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二)负责区域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所在地实物储备应急物资的管理;(三)协助总部物资部检查所辖区域内协议储备物资和评估协议储备供应商;四)根据总部统一要求,收集、汇总、更新公司动态周转物资信息;(五)根据总部物资部指令,负责组织应急储备物资的配送;六)负责制定本单位应急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七)负责建立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八)负责本单位协议储备物资管理;(九)负责本单位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的应用;(十)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动态周转等应急物资信息,建立应急储备物资信息台帐;(十一)负责本单位应急储备物资的统一调拨;(十二)负责与地方政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十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第九条各级物流服务中心是应急物资配送、储备的具体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应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