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治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进展、精益化治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大和法律规范公司基建技术治理工作,建立和建全基建技术治理机制,提升基建技术治理水平,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治理通则》,制定本规定
基建技术治理要紧包括基建技术标准化治理、设计治理、基建新技术讨论及应用、施工技术及装备治理等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建设治理的 35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 10 千伏出线工程)技术治理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基建技术治理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投资合理、运行高效”的原则,以科技进步为引领,以标准化建设成果为载体,加大设计治理,加大基建新技术讨论及应用,提升工程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 职责分工 国网基建部治理职责(一)负责公司基建技术治理总体工作,制定公司基建技术治理制度及规定,并组织实施;(二)指导、监督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的基建技术治理工作,并考核及评判;(三)指导、监督技术专业支撑单位的基建有关技术工作,并考核及评判
国网沟通建设部、直流建设部负责特高压工程技术治理
省公司级单位基建治理部门治理职责(一)负责管辖范畴内基建技术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基建技术治理制度及规定;(二)指导、监督地市供电企业的基建技术治理工作,并考核及评判;(三)指导、监督管辖范畴内技术专业支撑单位的基建有关技术工作,并考核及评判;(四)提出基建技术标准修订需求
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县供电企业进展建设部治理职责(一)负责管辖范畴内基建技术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基建技术治理制度及规定;(二)监督、评判所管辖输变电工程参建单位对基建技术治理规定的落实情形
各级经济技术讨论院(以下简称“经研院”)负责执行基建技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