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 总则1
1 根 据 《 劳 动 法 》 、 《 省 劳 动 合 同 条 例 》 和 《 无 锡 市 劳 动 合 同 暂 行规定》等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精神,为了法律规范公司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全体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进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劳动合同是员工和公司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2 遵循的原则2
1 要以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前提,以定岗定员为基础,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可行性
2 要有利于增强公司活力,促进生产进展和劳动效率的提高
3 要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尊重员工的选择
4 既要立足现实,又要考虑进展,避开朝令夕改,保持相对稳定
5 要兼顾国家、公司和个人三者的利益,不能只顾一头
3 劳动合同的订立3
1 劳动合同采纳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体现,凡本公司在册员工均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法定代表和党委负责人,以及专职工会主席,可以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员工均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订立劳动合同
公 司 接 收 的 大 中 专 毕 业 生 、 技 校 生 、 转 业 干 部 、 军 人 、 从 社 会招收的新员工以及外省市、本市外单位调入的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自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必须履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5 劳动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 日内作出答复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部分条款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