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机械作业安全技术交底1、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符合 JGJ33-21 第 3.2 节、第 3.4 节和附录 C 的规定。2、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 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3、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 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纳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 1m 距离以内作业。4、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 即停机检修。5、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 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6、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 半径:电杆应为 1.0〜1.5m,拉线应为 1.5〜2.0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7、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根据本规程第条的规定留出 安全距离。8、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纳低速挡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 够的桥梁,事先应实行加固措施。9、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 施工: ⑴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⑵ 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⑶ 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⑷ 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施工单位名称施工部位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内容⑸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⑹ 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10、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 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11、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12、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 5m 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表 1 规定 时,可不加支撑。被交底人签字交底人 签字交底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