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对策(3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城乡低保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对策 城乡低保是一项群众拥护的民生工程,但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不法律规范,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仍有一些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低保制度不健全,对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化分不清楚,造成了不能及时掌控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情况,形成了低保待遇的常规化、工资化、终身化的现象。 二、办公条件差、经费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网络和工作程序,工作靠突击,难以实现便民化、法律规范化和集约化,更难以支持动态管理所需基础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处理,难免出现救助对象的遗漏。 三、技术落后,影响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城乡低保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和联系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运转高效、协调有序、机制健全的工作平台支撑,从目前低保工作的开展来看仍然实行比较原始的方法。 四、信息失灵,城市低保对象居住较分散,农村低保对象居住较偏远,且交通不便,对低保对象的非正规收入、隐性收入很难掌握,原有财力、物力显然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严重制约了低保工作的开展。 五、家庭收入难以核实。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或者隐性收入难以量化和认定。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作物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城镇居民由于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多元化,以及我国传统的现金支付习惯,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造成对隐性就业、隐性收入难以核实。 六、家庭成员难以界定。我国现有法律制度明文规定,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其父母、祖(外)父母的义务,但在现行风俗中,特别是农村,往往只把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把有赡养能力的女儿(特别是出嫁)、(外)孙子女这类人员不计算为赡养义务人,实行人户分离的办法,把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意分开来申请低保,把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法律规范低保工作管理,加强基层低保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素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把深化民心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一支高素养队伍,同时加大经费的投入。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充实基层低保工作力量已成为当前低保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建议在社区、农村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