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木喀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根据和木喀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自 2025 年 3 月 16 日起至2025 年 9 月 16 日,在和木喀城区开展为期 6 个月的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 力度,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全面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 的顺利开展和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和木喀市目标责任绩效管 理考评办法》,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范围1、市直各目标责任单位(含二级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木干其乡;2、各企事业单位。二、考核内容及分值(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20 分)。1、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本单位办公区、住宅区及单 位出租房屋、门面房的环境卫生整治达标,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健全,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落实区域“三包”,每日安排人员做 好沿街划定路段范围的日常“三包”监管工作。(2.5 分)2、对本单位沿街所属所辖商铺墙面院落内的“牛皮癣”和 门前垃圾进行及时清除,对乱停乱放、乱堆物品及时进行清理。(1 分)3、集中开展辖区内院落小巷、内设集贸市场、道路及河道 等重点区域、部位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强对家禽家畜及犬类 的管理。(1分)4、除日常保洁外,积极应对雨、雪、大风天气对环境卫生 产生的影响;确保本单位、辖区范围内垃圾桶(箱)按要求到位, 做好垃圾桶(箱)的日常保洁和修复、更换,确保所有垃圾桶(箱) 洁净完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桶)周围环境洁净,无 积存垃圾;公厕洁净洁净,无臭味。(2 分)5、本单位、辖区范围内街面广告牌位法律规范;确保本单位楼 体洁净、保洁,每季度清洗一次;对本单位停车场根据《阿克苏 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法律规范化管理;除“四害” 工作做到人员、经费落实,“四害”密度达标;开展各种形式的 健康教育活动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室内有禁烟标志。(2.5 分)6、服从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凡被市环 境卫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通报的每次扣 0.5 分、0.2 分,此项分值扣完为止。(2 分)7、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委托执法工作。落实“门前三 包”,加大对当街作业、乱停乱放、建筑楼体洁净、沿街牌匾规 范洁净、“牛皮癣”清除、商业噪声、车辆停放等的整治力度; 加强早夜市、公厕的法律规范管理,做到早夜市卫生保洁、公厕设施 符合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做好垃圾清运,垃圾运输车容 器密闭,做到清运及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