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铁路项目高空坠落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一、适用范围:适用于 XX 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高处作业安全预控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重大危源源辨识》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8、(集团)公司安质【20XX】48 号文《关于下发 XX 集团有限公司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及重要危险源的通知》9、(有限)公司安质【20XX】67 号文《关于加强安全、质量、环保预控工作的通知》三、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高处坠落,发生的地点为高处作业部位或过程
2、可能影响范围为施工作业场所,可能影响的人数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 1 人或数人伤亡,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
四、预控措施1、高处作业基本要求⑴ 高处作业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义底,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定完好后才能使用
⑵ 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如架子工、井字架工等,必须经市级专门培训机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⑶ 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⑷ 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实行相应可靠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⑸ 高处作业的防护门设施在搭拆过程时应相应设置警戒区派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⑹ 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活,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靴鞋
⑺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洞附近或阻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⑻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