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出勤管理制度第 1 章总则第 1 条为法律规范公司的培训考勤管理工作,严肃公司培训考勤纪律,保证培训效果,依据公司相关培训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 2 章培训学员考勤要求第 3 条培训学员在参加培训期间应根据到制定培训地点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
第 4 条培训学员在培训开始前、培训结束后均应按规定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字
因故未能签到的,须在当天想培训部陈述原因,并有培训部备案,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 5 条培训学员必须亲自签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签到或由他人代替签到,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双方当事人各扣____元,并在公司法律规范内予以通报批判
第 6 条培训部将不定时对培训签到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培训学员迟到、早退,以及请假情况
已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均以违规论处
第 7 条培训部保留培训签到表,并存入员工档案备查
第 8 条每年年终,培训部统计培训学员考勤情况,并将考勤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职位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 3 章培训学员出勤、请假管理第 9 条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培训学员应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务,以确保准时出勤
第 10 条培训学员如因特别公务或因其他紧急情况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需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报培训部主管审批后,与开课两天前呈交培训部经理审查
因特别情况不能于两天前请假的,必须及时向培训部申明原因,并及时补办培训请假手续
第 11 条培训学员于每次培训过程中因事临时离开 20 分钟以上,或迟到、早退累计缺勤达到30 分钟以上,即应办理请假手续
第 12 条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累计迟到、早退____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若缺勤课时数超过该课程总课时数 1/3 的,需重新修补全部课程
第 13 条培训学员未曾请假、请假未被批准,以及遇特别事件于事前未向培训部申明原因的,其培训缺勤课时以旷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