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教职员工岗位考核制度老师岗位考核评分细则一、 基本素养(分)1、具备合格学历 分,高学历加 分
2、完成继续教育 分
3、普通话等级考核合格 分
4、 计算机等级考核合格 分
5、基本素养部分凭学历证书和英语、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给分
二、 职业道德(分)1、教育理念(分)
依据各位老师的思想政治修养和教育教学理论修养、学习观念等,在 2—分范围内酌情评分
2、师风(分)
根据各位老师的职业道德、校内协作精神、家访情况、有无体罚学生行为、是否服从学校安排承担其他公益性工作等,在 3—分内酌情评分
如搞有偿家教、经商等第二职业,经查实则该项分全扣
三、 履行职责(分)1、出勤(分)(1) 出勤部分核查每学年老师点名册,以实际出勤情况计分
(2) 婚假(一周内)、丧假(三天内,含三天)、产假(男老师陪产假三天内,含三天)不扣分
(3) 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事假(酌情 1—天内)不扣分
(4) 事 假 一 天 扣 分 , 病 假 一 天 扣 分 , 迟 到 、 早 退 次 扣 分 ; 患重症病假经学校考核小组讨论可不扣分
(5) 旷工一天扣 分,旷课一节扣 分
(6)缺席教工会议、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每次扣 分
因公在外确实无法参加除外
2、 工作量部分(共 分)原则上能按时保质完成学校交给的教学任务或事务的都不扣分
具体依据学校记录老师工作安排和完成任务情况打分
3、教学流程(分)依据教务处、教研组的平常检查和老师教学质量评估活动中的记录,在 10 一分以内酌情评分
四、工作实绩(分)1、教育教学效果(分),在 8—分以内评分
2、班主任工作职责(分)
由政教处牵头,会同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处按班主任工作职责等酌情评分
五、 教科研及辅加分(分)1、基本要求
参加校或外公开教学得 分,未参加者不得分
听课评课完成任务的得 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
2、较高要求(最高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