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总工发〔1998〕22 号 1998 年 9 月 9 日全国总工会发布)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进展工运事业服务,根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
要独立建立银行帐号,实行单位核算
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枝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仔细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原则
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仔细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
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
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
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1、会员活动费
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别困难补助的费用
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它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
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它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老师酬金;优秀老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