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为了加强基建工程修缮装修工程招投标互动。保证招投 标当时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根据《》,制定以下一、凡土建工程 50 万元(含 50 万)易守难攻,修缮装 饰工程 20 万元(含 20 万元)以上的项目,经院委会批准后 并进行公开招投标。二、对零星工程由各科室提出书面申请,院委会或院长、 分管领导审批后,基建管理工作人员实地勘察、编制预算, 并提出意见,在基建办主持下召集有关人员进行议价竞标。 严格杜绝零星工程科室未提出书面申请,基建管理人员私自 安排人员基建,违者工程不急于报批,出事基建管理人员负 责。三、严格杜绝因招标二不招标发包,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违约行为。四、灾害性基建抢修,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院长,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基建建立制度根据省建设厅《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 理招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制定以下一、凡符合公开招投标的房屋等基建建筑依法必须进行 施工监理招投标。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 履行审批手续的项目。(二)有满足工程施工监理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 资料等。(三)参加招投标的监理单位须具有监理资质证书与各 类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三、中标后的监理单位须与建设方签订监理合同,监理 合同须写明监理的范围、内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 理费的计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四、项目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要求监理单位 及其所属人员必须公正客观,清正廉明,严格履行职责。基建项目法人责任制为了加强对基建项目及零星修缮工程的管理,实行项目 法人责任制。一、对符合公开招投标规定的基建工程经院委会批准后 实行公开招投标,中标后承包双方签订的书面施工合同须经 醒目法人批阅签字后方可生效。二、对零散修缮工程或不符合公开招标界限的装修工 程,由基建领导小组领导招投标,实行第二家以上施工队进 行竞议标,低价者中标。中标后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协议书须 法人签字后方可生效。三、项目法人对招标后的管理工程全过程实行监督负责 管理。四、招标后工程可能的发生情况如下:(一)设计变更(二)进度款的支付(三)建筑面积的增减(四)隐蔽工程的确认(五)工程的审计结算均须项目法人签字后方可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根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