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管理办法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塔吊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塔吊管理,保证塔吊“安全、经济、高效”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及公司《设备工机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塔吊“购置、租赁、使用、保养、维修、保管、报废”的管理。3. 工作程序3。1 塔吊的选型购置与验收3.1。 1 塔吊是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购置时必须选择已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塔吊.根据国家安全技术法律规范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塔吊及其部件,必须对整机或部件的进行型式试验.3。1.3 塔吊属大型起重设备,其选型必须通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3。1。4 塔吊购置必须按公司批准的规格、型号实施采购。如需变更,应事先报告公司,待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变更的规格、型号采购。3.1。 5 塔吊到货后,分公司物资部门应尽快联系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前来检验,待其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填写《新增设备验收记录》.3.2 塔吊的日常管理3.2。 1 塔吊是公司的固定资产,其处置权在公司。各基层单位只有使用权、管理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塔吊必须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塔吊的安全技术档案存放在公司档案室,各单位如需要可进行复印。3。2。3 塔吊的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2.3. 1 塔吊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3.2。 3。2 塔吊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2。 3。3 塔吊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3。2.3。4 塔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3。2。4 塔吊使用单位应制定塔吊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各单位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联营方的塔吊管理。对违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及本办法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3.3 塔吊的租赁与使用3。3.1 塔吊租赁应坚持“先内后外”的原则,依据公司设备机具租赁的规定进行。3。3.2 内部单位使用公司的塔吊,应按规定向塔吊管理单位支付设备租赁费.租赁费标准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自行商定。特别情况,由公司协商确定.3.3。 3 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吊,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且有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及塔吊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3.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