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1.塔式起重机的一般安全要求(1)塔式起重机工作风力不大于 6 级,整体架设,爬升或顶升操作时,风力不大于 4 级。臂架根部绞点高度超过 30m 时,在该点相应高度处 lOm 的平均风速不得大 13m/s.(2)起重机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不小于 0.5m。(3)轨臣误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 1/1000。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 1/1000.钢轨接头间隙为 3~6mm,并与另一侧钢轨接头错开距离不小于 1.5m。(4)轮胎式起重机的工作场地必须平整、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回转支承面与水平面的倾斜度不大于 1/1000。(5)通过司机室及需要安装.检测、修理,保养的地方,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扶梯、栏杆,把手,脚踏板、操作平台。(6)扶梯的宽度不得小于 300mm。扶梯的连续长度超过 lOm 时,必须设置中间休息平台。垂直或斜度大于 75℃的扶梯,长度大于 3m 时,一般应设后背围栏。(7)各工作或检测、修理用走台和平台,四周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1。O5m 的防护栏杆。(8)司机室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操纵。司机室的窗玻璃都应能便于擦拭,且保持明净。(9)司机室的内部宽度不小于 8OOmm,高度不小于 2000mm,司机室要求密封保温、通风散热,防雨等性能良好,地板应防滑和绝缘,座椅设计应当符合人机工程学要求。(l0)可升降的司机室或乘人电梯,必须要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和譬报信号及使用规则的标志,井应有合理的通道和安全门。(11)齿轮,皮带,链等传动装置的外露旋转零件,应当设置防护罩,各种防护罩均应坚固,且便于观察,检测、修理。2.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1)起升高度极限位置限制器对于通过改变臂架倾角变幅的起重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距离臂架下端 8OOmm 处时,必须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对于小车变幅的起重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距离小车架下端500mm 处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升运动。(2)起重力矩限制器和最大起重量限制器当起重力矩达到其额定值的 90%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应能发出音响或红色灯光,以示报警。当起重力矩超过其额定值并达到额定值的108%时,应当立即停止提升方向及向外方向的变幅动作。如设有起重量和幅度指示器时,数值显示应当正确、清楚醒目。其数位误差均不得大于指示值的 5%。当起吊重量超过最大起重量时,最大起重量限制器应发出灯光或音响报警,当吊重超过最大起重量的 6%时,应当立即停止提升方向的运动,但允许机构朝向下降方向运动。(3)幅度限位装置对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