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管理制度1 范围本规定描述了对属于顾客财产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管理要求,提出了标识、接收验证、现场保管、借用与归还、损坏赔偿等方面的原则。本规定适用于上海临港燃气电厂一期工程对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控制。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项目管理大纲3 职责3.1 综合管理部负责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归管理,并负责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借用申请的批准。3.2 综合管理部负责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借用申请的审核,负责管理过程中的日常监督和检查.3。3 承包商负责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接收、储存、借用、归还的管理。4 管理要求4。1 管理范围备品、备件是指由顾客出资提供的被安装设备随机配发的替补件、易损件或运行某一限期后换装的机件,也可以包括合同表明的选购件。4.1。2 专用工具是指顾客财产中,由顾客出资提供的被安装设备随机配发的工器具,用于该设备的组装、拆卸、维护、检修。4。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标识凡属于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均需进行标识。标识常用方法有实物标识、KKS 码等。4。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接收验证4。3.1 总则4。应对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进行验证。这种验证不能免除顾客提供可接受财产的责任.4。由设备管理承包商组织,并及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参加.4。3.2 验证的依据4.3。2.1 合同及其附件。4。3。2。2 有关设计文件、图纸及设备、材料清册。4。3。2.3 监造的相关信息。4。3。2.4 国家、行业(电力、制造)有关产品的验收法律规范.4。3。3 验证的内容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名称、标识、品种、规格和数量(包括批号、批次)等是否与合同、产品说明书、装箱单等相一致,是否有铭牌等产品标识、出厂监控和测量状态标识。4。3。3。2 随行的说明书、合格证、安全认证、质保书、法律规范、图纸等文件是否符合要求。4.3。 3.3 检查外观是否有腐蚀、污染、损坏和不适用情况,并做出监控和测量状态标识。4。有怀疑时,应验证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质量特性是否满足设计图纸、文件、现行技术规程法律规范的要求。4.3。 4 验证的实施依据采购合同对设备进行行验证。存在问题的处置发现有丢失、缺少、损坏或不适用时,项目部组织确定处理办法.4.4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借用与归还4。4.1 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管理,应就使用时间、借用归还、损坏赔偿等事项制定细则公告。4.4。 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借用由综合管理部审核,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