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一、各科室统筹安排,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安排外出进修。科室需充分论证进修人员外出进修目的,确定进修内容,提出进修结束回院开展的新技术项目。每年 月底将下一年度的外出进修计划报科教科,由科教科提交医院科技学术委员会讨论,报院长批准后实施。外出进修医院的级别根据进展计划,视具体专业情况确定,原则上为省级及以上医院,特别情况报院长批准。二、外出进修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医疗专业为本科学历工作 年以上,专 科 学 历 工 作 年 以 上 , 中 专 学 历 工 作 年 以 上 , 或 职 称 达 到 中 级 及 以 上者;护理专业为护师及以上职称;其它专业参照执行。特别情况由院长特批。医务人员每一职称台阶只享受一次半年以上进修机会,每科室原则上每年只能 安 排 医 疗 、 护 理 各 人 外 出 进 修 。 医 务 人 员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 在 年 内暂不派出进修: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受处罚者;病、事假超过 个月者;发生医疗事故者;不服从分配者。三、外出进修人员须同医院签订《外出进修协议》后,方可离院。四、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本院及所在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进修期间不得更换专业,不得借故中途停止学习,特别情况需延长或提前返院时,应事先征得进修单位同意并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如触犯法律、医院规定或擅自中止进修者,其进修费用由个人承担,并按《医院奖惩管理制度》处罚。五、进 修 期 间 按 规 定 享 受 生 活 补 助 。 进 修 个 月 以 上 者 , 给 予 报 销 次往返车费;进修 个月及以内的,报销 次往返车费。六、 进修期满后,外出进修人员应于 天内到科室和科教科报到,上交《进修人员鉴定表》、进修工作总结、下一步开展工作计划,并在全院或相关专业范围内进行学术讲座。进修人员在 年内应根据进修协议开展 项新技术新项目。七、外出进修人员自进修结束回院工作之日起 年内不得调离、辞职或更改专业,否则承担相应数额进修费用。来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来院进修人员的接收、安排、结业鉴定等管理工作由科教科具体负责。二、来院进修人员必须为各级公立医院在职工作人员。中专学历者,工作年 以 上 ; 专 科 学 历 者 , 工 作 年 以 上 ;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者 , 工 作 年 以上。特别情况报院长批准。三、来院进修人员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