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过程在 ISO90 质量管理体系中如何控制?一、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及程度的决定因素?外包过程,组织要确保对其实施控制。08 版 ISO91 标准 4.1 的注 3 的第一句话,就说 明了问题。说对于外包过程的控制,组织不能免除其满足法律法规和顾客要求的责任。这句 话表明了组织对外包的过程控制是有责任的,缘于这些外包过程本身就应该是组织要做的事 情,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或出于某些考虑,交由外部方去实施而已。这也是区别于供应链而言 的,因为组织对材料供应商的过程控制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但过程不同,控制的手段是有差异的。这和采购过程管理是一个道理。采购过程管理是 什么,08 版标准这次又不厌其烦地在条款 4.1 的注 3 中抛出相应的注解来加以指导,提 到说控制的类型和程度会受到几个因素的影响。第一个要考虑的因素是对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的潜在影响。这很好理解。这就如同我们 去区分哪些是主要原材料,哪些是辅助原材料一样。针对已经识别出的这些外包过程,考虑 一下这当中哪些是对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有直接影响的(即主要的),哪些是有间接影响的 (即次要的)。我想在这里,大家无疑都会选择把产品实现过程中的任何外包过程列为有直 接影响的过程(就是前文所讲的工序外包),没错。这些有着直接影响的外包过程,在确定 控制类型及程度时都较那些有间接影响的来得深化。第二个要考虑的因素是对外包过程控制的分担程度。什么是分担程度?据本人的理解, 这个分担程度是指对过程中各要素的分担程度,即人、机、料、法、环、测的分担程度。有 些外包过程,组织是参加的,例如组织可能会提供原材料或者指定原材料,可能会安排自己 的人员去做,可能会给定某个具体的要求,可能会提供机器设备,可能会提出相应的考核指 标,或是这些可能的组合等等。作为组织,我们也同时在分担着这个过程当中的某个或某些 要素,并不完全一股脑包给外部方实施。有分担和没有分担,所实施的控制类型与程度是不 同的。第三个因素,标准又回到了 7.4,说通过 7.4 的应用实现必要控制外包过程的能力。那 就是说,从能力的选择、评估、再评估,到采购信息的确定,再到采购回来的验证,这些活 动都可以应用到外包过程的控制手段当中,目地是达到必要控制的能力。能够运用这些活动 达到必要控制的能力越高,意味着相应的所实施的控制类型与程度也就可以低一些,反之, 就要深化一些。二、外包过程如何控制如何控制外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