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 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 面进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 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从入学到 毕业期间学籍变更、课程考核、毕业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 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学制与学习年限第四条 我校普通全日制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标准学制 为 4年,实行 3 — 6 年的弹性学制
学生取得学籍后,可以 提前至 3年毕业,也可延长至 6 年毕业
学校允许学生分阶 段完成学业,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6 年,具有学籍的 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不得超过 8 年
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起点本科的学制为 2 年
学生在校 学习年限为 2 年,具有学籍的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不得 超过 4 年
第五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业进程的 基本单位,绩点是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学校实行主辅修制和双学位制,鼓舞学有余力 的学生攻读辅修专业和双学士学位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七条教务处是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的 职能部门
根据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用的新生,应 当持学校录用通知书、招生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 他身份证明文件,根据录用通知书载明的报到日期办理入学 报到手续
新生有特别情况需要延期报到的,应当在报到日 期前向学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获得批准后,可以 延期二周报到
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因不 可抗力等正当事由无法提交申请书的除外
第八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不合格的取 消入学资格
取消入学资格应当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校长办公会议 决定取消入学资格的,学校出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