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大学校园综合治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保障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顺利进行,创建秩序良 好、校容干净、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 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应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积极 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依法运用各种切实可行的手段,加 强校园治安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保障师生员工安全和学校稳定。第三条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应坚持“教育为先,打防并 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 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第四条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实行“学 校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联系领导分头负责,职能部 门具体负责,全校上下逐级负责,师生员工人人有责”的工 作机制,努力实现“秩序好,发案少,环境优,学校安全, 师生满意”的工作目标。第五条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任务:(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防范教 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提 高师生员工维护优美和谐校园的自觉性。(二)加强校园综合治理,落实治安、交通、消防、生 产等安全防范措施,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协助 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校园内发生的案件和事故,依法打击各 类危害学校和师生员工安全的违法犯罪,协助有关部门做好 校内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和改造工作,预防和减少重 新违法犯罪,保护师生员工的权益。(三)加强校园环境整治,严格校园商业网点管理,取 缔违章搭建,加强卫生、食品等安全工作,为创建校容干净、 秩序良好、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提供保证;加强校园文化环 境整治,严格校园大型活动管理,净化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 优化宣传文化氛围和教书育人环境。(四)及时、准确地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加强校 园信息的管理和监控,严防有害信息传播;稳妥地调处各类 矛盾纠纷,切实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学校稳定。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为加强对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 校园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综治组”),在校 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业 务指导。综治组由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为相 关职能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 综 治 组 下 设 办 公 室 ( 以 下 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