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散固危险货物安全(一)加强申报审批 根据港务监督的有关规定,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无论是包装或散装固体危险货物, 还是散装危险液体化学品或散装液化气体, 均需在装货前和进港卸货或在港口过境停留前, 提前一周向所在港或抵达港的港务监督进行申报
报告预备装载或所装载危险货物的品名、联合国编号(或散货规则编号、国家标准编号)、类别或性质、数量、包装形式与规格或装运形式、装载位置
经港务监督经批准后, 方可装船或进港卸货、过境停留
(二)严格掌握货物装运条件 并非列人“ 固体散货规则” 附录 B“具备化学危险的散装物质名称表”中的 49 种固体散装危险货物均可以进行散装运输
为了保障安全, “固体散货规则” 规定了严格的散装运输条件, 只有符合条件的方可散装运输
这些条件可归纳为: (l) 露天存放时间
如硅铁铝粉末及无涂层硅铝粉、废铝、硅铁、硅锰合金等, 规定在装运前以运输时的粒度在遮盖下于露天中存放不少于 3 天; 木炭渣在装运前应露天存放不少于 13 天;椰子肉干装运前最好风化不少于 1 个月;废氧化铁装运前风化不少于 8 个星期等
(2) 装运时的货物温度
如石油焦炭, 规定在货温超过 107℃ 时不得装运;鱼粉, 装货时货温不得超过 35 ℃ 或高于环境温度℃ 黑色金属切屑, 装货时货温不得超过 5 ℃ 等
(3) 货物的含水量
如废铝、椰子肉干等,规定潮湿的不准装运; 木炭渣的含水量不得超过 1O % 等
(4) 货物的粒度 如蓖麻子允许散装运输,而加工后得到的蓖麻粕、蓖麻油渣和蓖麻片不准散装运输; 硫磺(块及粗粒状粉末) 允许散货运愉, 而硫磺细末(硫花)则不准散装运输等
(5) 禁止运输与特别许可
如禁止散装运 输易自热并足以引起分解的硝酸按制品; 禁止散装运输属于易自燃物质(4
2 类)的炭等
散装运输锌灰需经托运国和船旗国主管机关的批准;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