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核目的目的是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把握每一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给予员工与其奉献相应的激励,同时指导员工有效改善工作,保证公司营运与进展,从而有效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
二、考核原则1、 各级直线管理者是绩效考核的执行者与推动者,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2、 考核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和事实为依据;3、 考核应以确认的事实或可靠的材料为依据;4、 上级管理者不仅对下属员工的工作表现负有责任,并且对其工作的改善与提高负有重要责任;5、 考核应以公正、公平、合理、客观为原则,决不允许徇私舞弊
三、合用范围 本方案合用于股份公司全体员工,合资公司及其它控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四、考核算施时间:每季度首月 1 日-5 日 五、考核内容和方式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规定,由直接上级与被考核员工沟通后,拟定绩效考核的内容:1
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合用《员工工作绩效季度考核表》模式一,重要考核内容涉及岗位职责、工作目的、行为表现,其权重分别为40%、40%、20%
一般职工,岗位工作侧重于静态性、常规性、例行性的工作,合用《员工工作绩效季度考核表》模式二,重要考核内容涉及岗位职责、行为表现,其权重分别为 80%、20%
一般职工,岗位工作侧重于动态性、阶段性、一次性的工作,合用《员工工作绩效季度考核表》模式三,重要考核内容涉及工作目的、行为表现,其权重分别为 80%、20%
基层作业人员,合用《基层作业人员考核表》,重要考核内容涉及工作技能、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工作纪律、服从意识,其权重分别为 20%
说明:(1) 对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的季度考核,特别部门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请况,经部门经理审批,调整《员工工作绩效季度考核表》中“岗位职责”与“工作目的”在考核得分中所占的权重;调整结果必须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一般职工,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