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初探 ----云南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机关第二党支部 钱璐芬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更宽的范围、更高的标准、更大的责任、更严的处罚为党员干部立起规矩、列出清单,较之以往有了更强的思想引导性和可操作性,成为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和“不想腐”转变的强劲推手,是党员干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的基本准则,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要让《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揪住领导、框住党员干部,踏踏实实办事,必须在从严治党、改革进展、党群干群关系三个方面,下苦功、做文章、求实效,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是践行从严治党的标杆和底线。《准则》和《条例》修订颁布,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体现,紧扣自律和他律的主线,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对于深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员领导干部首先应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培育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假如说以前我们在这些方面还有欠缺的话,那么《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出台,为我们建起了灯塔,明确了指向。《准则》成为我们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标杆,为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条例》则是从严治党的尺子和行为底线,明确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准则》和《条例》,绝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党委要仔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就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前提和基础,坚持党要管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要履行党章给予的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集团党委,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挺起来,并且执行到位。我公司党员及各部门主要领导,应明确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重要职责,以上率下,做好抓班子带队伍工作,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准则》为行为法律规范、以《条例》为从政戒律,真正做到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