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制度一、学校交通安全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目标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时刻将学生交通安全放在首位。二、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两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班级每周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沟通活动,使每位学生牢固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三、学校要严格加强师生乘车安全管理,严禁乘坐农用车、超员车、无驾驶执照车辆,杜绝学生骑摩托车、自行车,从源头保证师生交通安全。四、教育师生严守交通规则,走路靠右行,不在公路上追逐、嬉戏,遇车通过时不横穿公路,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五、仔细做好上放学时的路队组织工作,各路队实行路队长负责制,班主任为各路队第一责任人。六、学生在校园内不得互相追逐嬉闹,上下楼梯做到互相礼让靠右行走。七、若遇特别天气,各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实行学生接送制,确保学生往返途中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制度(二)1、 学校各部门、教研组的负责人为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负总责;负责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工作人员为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发生问题的个人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2、 部门、教研组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要做到与本部门、组的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总结,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保密知识教育。3、 每逢节、假日前要对本部门、组内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4、 上报范围:① 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危险源。② 影响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外隐患、危险源。5、受理部门:① 正常工作时间,校园内涉及财物安全的隐患、教学安全的隐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学校领导汇报;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周值日老师、校园门卫保安人员汇报。② 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李渡新区政府、派出所、消防大队、工商所、卫生院等)汇报,并能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实行一定的防范措施。6、操作程序:① 师生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危险源,可头或书面对学校或主管部门汇报。② 学校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同时推断隐患、危险源性质、程度,合理处置。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危险源,应在受理后 小时内向学校校长、安全职能部门汇报;校外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的,由校长同有关方面汇报、协商解决。7、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