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一)门卫安全防范工作法律规范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 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 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 24 小时值班。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法律规范。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仔细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 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仔细查验来人的合法 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相关领导同意不得进入学校。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 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临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 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假如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 等候。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 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