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达标建设自评报告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法律规范化达标 建设的通知》,对比《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的指标, 结合实际,现将我校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制度建设:1. 学校成立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将 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体现在学校进展规划中。语言文字 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2. 学校领导熟悉国家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关 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将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 况的明确要求纳入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建立奖惩机制, 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开设写字课和书法课。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3. 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校内有永久性 的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标识或标语。校内公文、文 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 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法律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法律规范,外 文使用符合标准、法律规范;公立学校的牌匾按《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规定,使用法律规范的汉字。4.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法律规范、效益显著,但投 入有待提高。二、能力建设:1. 老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自觉法律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学生有自觉法律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高年级学生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2.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老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 重视老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育等方式, 提高老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任课教 师普通话水平达标,我校任课老师普通话达标率达到 98%以上。3. 学生培育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法律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 要求,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需要完善,并达到课程 标准的相应要求。学生能熟练法律规范地使用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 用应知应会的法律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法律规范。三、教育教学:1. 学校老师与办公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 语用字。老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 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法律规范。语文老师熟悉、 掌握相关语言文字法律规范标准。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育方 案,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法律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 养和训练。有语文课重视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