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调解工作制度一、法律规范“调委会”建设,深化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教职员工调解工作
1、 成立学校“调解委员会”,学校工会主席任“调委会”主任,成员由工会成员和各处主任、支部书记及年级组长组成
2、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培训,及时传达全国,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议精神,指导我校开展好调委会的培训工作,全面深化地开展好对会议精神尤其是“三级文件”的学习教育活动
3、 不断加强学校调委会法律规范化建设工作
为仔细贯彻做好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整体水平,大胆实践,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强调委会的法律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调解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积极法律规范调解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促使调委会工作法律规范化方向进展
3、着力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调解工作
“防激化,创四无”为目标,扎实工作,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力争群体性无上访记录
二、创新调解机制为加强学校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人员深化师生进行调查讨论,就现阶段民间矛盾纠纷的种类,特点进行分析,适时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外地有益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推动学校调解工作向纵深进展
在调委会组建上积极创新
在学校调委会建设过程中,注重一方面法律规范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对调委会的组成人员,调委会产生方式等方面更是严格根据规定程序操作,积极引导,大胆创新
三、多维度、多渠道开展工作1、借助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法律规范调解程序,讲究调解方法
2、利用学校网络对不道德行为进行辩论,根据《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道德法律规范来进行调解
学校党政领导要重视教职员工的调解工作,关怀群众生活,把群众的疾苦装在心里,与群众心连心,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促进了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调解委员会主任:(工会主席)成员:学校调解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