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阅览室规则一、读者凭学生出入证进入本室阅览。二、读者进入阅览室,只限携带个人笔记本与文具,其它物品不得带入室内。三、本室内得书刊只能在室内阅览,请勿携带出室外。四、每次限借一本图书或杂志,阅后仍放回原处。五、爱护书刊与室内设施,请勿污损。六、保持室内洁净、宁静,阅览结束,请把椅子轻轻放回原处。书刊借阅规则一、读者凭本人有效借书证借书。二、本馆实行开架借书,请勿将私人书刊及物品带入书库。三、爱护书籍,不损坏书标、条形码,不在书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如发现污损,按章赔偿。四、老师每人可借图书 14 册(其中教学用书 10 册,其它书 4 册)、期刊 4 册;学生可借图书 2 册。不得请她人代借。五、借阅时间:老师教学参考书为一学期,其它书为两周,期刊为一个月,学生借期两周。超期借阅需办续借手续(续借时须将原书带来,以一次为限)。六、借阅证遗失,应立即到馆挂失,办理补证手续,补办期间暂停借书。七、学生休学、转学、毕业,教职工调离,必须归还所借书刊。 书刊赔偿、注销规则一、读者借阅本馆书刊,如有遗失或损坏,借阅者必须负责赔偿。二、赔偿方法:1、以相同版本得新书赔偿,不得以其她书刊抵充。2、一般书刊以原价得 2 倍赔偿;1995 年以前得图书按 3 倍赔偿;孤本,绝版或参考价值高、又无法购到得图书,按原价 4 倍赔偿。3、遗失期刊单行本按原价赔偿,遗失合订本按全套价 2 倍赔偿。4、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5、书刊借出后,因读者保管不当造成污损等情况(包括圈点、加批、划线、撕页),按原价 50%—80%赔款,原书刊仍归图书馆所有。三、注销范围:1、破烂不堪,复本量过多得书刊。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后有会计室发票作证得书刊。3、捐赠给外单位书刊。 计算机房管理规定一、使用计算机房应事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二、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机房与上机操作。三、服务器由专人开启与管理,非管理人员不可随意开启。四、机房里得设备严禁随意搬动与拆卸,损坏设备照价赔偿。五、严禁自带 usb、光盘,一经发现,一律查扣。六、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不得在机房内玩游戏。七、上机人员要服从管理,机房内一律不准吸烟,不准携带任何水、饮料等食品进入机房。八、使用者应保持计算机及机房得洁净,使用后应及时清理。 音乐教室管理制度一、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二、爱护公物,不损坏桌椅,不得在墙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