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不可或缺的部分,是校内实训向校外的延伸,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它对于培育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长久健康进展能力等具备重要的意义。依据《国务校关于大力进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职业学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的培育模式,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在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育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良好途径。第二条 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在校学到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通过实践锻炼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通过实习,使学生全方位了解社会行业,并达到社会对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技能、素养的基本要求,达到就业零适应期。第三条 顶岗实习原则上应当在学生完成校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学生参加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5月—6 月为实习岗前准备、岗前教育和岗前训练,并下达实习教学任务、安排指导老师等;7 月至次年 5 月为实习、毕业实习鉴定撰写等;6 月毕业考核及鉴定等。自主联专业科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在第四学期末时填写“实习单位联专业科函”并交学校校企合作办,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原则上必须接受学校的安排。第六学期末,所有学生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的时间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并返校参加毕业考核和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各专业科可以依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事先必须报校企合作办审批。第二章 管理规定第四条 顶岗实习是学校正常的教学环节,成绩不合格属未完成规定学业,学生需申请参加下一年级的顶岗实习,成绩合格,方可毕业。第五条 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从事或参加有损中职学生形象、学校声誉、社会公德的活动。第六条 顶岗实习学生必须勤奋工作、刻苦学习、尊重他人、团结同学,遵守职业道德,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和用人单位下达的实习、生产任务。第七条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若需参加考级、考证及技能鉴定等,须征得实习单位及学生所在的专业科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第八条 在顶岗实习期间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据用人单位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