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研室例会制度一、教研室例会的意义教研室例会是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讨论制度和部署、总结、检查 教研室日常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的集体会议,是保障教研室工 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会议。二、教研室例会的要求1. 由教研室主任召集与主持,正常情况下每周一次教研室例会,每 次不少于 1 小时;但也会根据学校及学院工作部署情况,召开临时例 会,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2. 每次例会召开时,原则上教研室全体老师必须参加(包括部分企 业老师、兼职老师),无故不得缺席。如需请假,须提前 1 天提交申 请,由教学副院长审批。3. 教研室主任安排人员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会上仔细做好详细的会 议记录,会后做好总结。三、教研室例会的内容1.教研室主任应及时准确地向老师传达上级部门近期文件精神和工 作部署,总结通报近期教学情况,针对具体问题实行相应措施,保证 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2.进行教学检查、自查工作,教研室各老师在例会上汇报阶段性工 作完成情况及主要工作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及阶段性考试、期末考试 等相关工作。3. 教研室主任负责对本教研室阶段性工作及重大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和总结,并针对工作计划进行分工。4. 讨论决定本教研室各专业人才培育目标,制定各专业人才培育目 标、课程标准。5. 新老师试讲、新课预讲、说课、学术讨论、集体备课,讨论制定 各门课程的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案。6. 仔细讨论教研室主任对教学、科研、竞赛及一些非计划性临时工 作的安排,会议一旦形成决定,各位老师要仔细执行。7. 讨论学生教学反馈信息,群策群力,商讨解决措施,进行教学总 结。8. 为了充分发挥老师的集体作用,每位老师均可在例会期间向教研 室提出一些有利于教研室、本学院及学校进展与建设的建议或意见, 教研室主任有责任反映给上级管理部门。9.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办公会所有。教育与管理学院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