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小分队活动制度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中动态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查事故隐患,法律规范生产秩序和职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机构划分厂成立安全小分队活动机构,设队长,组员划分为三个小组
队长:厂值班领导一组组员:主洗、储运、配电系统安全员二组组员:运销科、煤泥水车间安全员三组组员:机电供应科、车队安全员二、活动要求:1、 安全小分队活动具体由队长负责,根据生产情况每天不定时进行动态检查,每周两次夜班检查,具体活动时间安排(附后),各小组组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在小分队队长办公室集合
检查路线由小分队队长临时决定
2、 所有小分队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活动,特别情况时需提前向队长请假
3、 小分队进入各作业现场检查时,被查单位与个人必须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借阻挠阻碍检查
4、 小分队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违章行为必须现场纠正并做出处理
现场能解决的隐患必须盯住处理,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实行措施,并进行“四定”
对“四定”的问题要继续督促落实,直至处理完为止
5、小分队每次活动结束后,必须将所查隐患、“三违”情况仔细进行登记、“三定”
三、活动内容及标准根 据 年 月 下 发 的 《 地 面 单 位 安 全 质 量 标 准 化 标 准 及 检 查 评 分 办 法 》规定的内容及标准执行
四、处罚规定1、小分队队员无故不参加活动者,一次罚款 元
2、被查单位或个人阻挠阻碍检查,违者视情节轻重,一次扣罚单位 1 一元,个人 50 一 元
3、小分队活动时对查出的现场隐患,当班能解决的隐患必须当班解决,对“四定”后的隐患,逾期不整改处理的,小分队二次查见,加倍处罚 50—元
安全小分队活动制度(二)1、学校与家庭通过家长学校联系,上门家访、电话等多种形式相互联系,双方互相交换教育意见,共同管理学生的安全
2、学校与家庭联系做到常常化,一学年对每位学生家访至少一次,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