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巡查小分队管理规定为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巡查制度,提高安全管理威慑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安全巡查小分队组长:安全生产经理成员:安全指挥中心人员、调度室人员、机电部人员、人力资源部人员安全巡查小分队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二、工作职责1、组织小分队人员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不定期对公司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操作等开展检查。2、开展反三违活动,对三违进行检查,组织开展“零点行动”3、巡查小分队人员常常对各岗位进行巡回检查。三、工作要求1、安全巡查小分队对所查区域必须严格、仔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涉及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控制、质量标准化、班组建设、机电设备、电器仪表、节能降耗、环保管理等。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各小组成员详细记录,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必须现场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行“五定”整改。2、检查完后,填写检查隐患“五定”表,各被查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毕,检查人员要根据五定表进行复查,落实隐患整改情况。3、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制定专门的防范措施,并明确整改计划,限定整改期限并按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4、对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的生产设备隐患,应立即整改,必要时停产整改。5、对查出的三违,安全指挥中心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6、在安全管理薄弱时段,安全巡查小分队要加强巡查力度,不定期开展“零点行动”,严厉打击睡岗等行为。四、考核处理1、巡查小分队组织检查时,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处罚 1 元。2、所查隐患问题必须按时整改,无故未整改的单位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