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信息畅通,快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保护老师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项制度
安全工作奖惩: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转由总务处主管
(二)学生的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安管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教员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员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个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状况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1、各年级组负责人是所负责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制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以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的发生后,在实行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 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 1 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根据相关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