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汇报联系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沟通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工作汇报联系的实施原则、办法和要求。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第四条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周要听取安全环保部的工作汇报,必要时向总经理办公会议汇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做出的决定,由有关领导和部门组织实施。第五条安全环保部经理参加公司调度会,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对调度会议布置的安全工作立即组织贯彻落实。第六条每月公司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人总结上月安全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公司分管领导对下月安全工作做出指示。第七条每季度公司总经理召开季度安委会工作会议,听取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保卫(武装)部等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对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和指示。第八条安全环保部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周、月安全动态。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或出现紧急事态要立即汇报,必要时直接向总经理汇报。-1安全工作汇报联系制度(二)1 目的1.1 为了加强发电部的工作联系汇报管理,法律规范工作联系汇行为,使工作联系汇能够真实有效地反映生产现场的工作状态,以保障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联系汇报制度。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红阳能源热电厂汽机运行各岗位的一切生产和非生产工作的联系汇报。3 原则3.1 明确汇报工作要及时、准确、真实,确保汇报内容能够真实反映现场的工作状态。3.2 明确联系工作要严肃、仔细、客观,确保岗位或部门间的联系工作法律规范自然,衔接顺畅。4 职责和权限 4.1 职责各运行岗位人员有熟知并依据本制度如实进行工作联系汇报的责任。各运行岗位人员、班长、值长及发电部管理人员为联系汇报中的行为负责。各运行岗位人员、班长、值长及发电部管理人员为所联系汇报工作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4.2 权限各运行岗位人员、班长、值长及发电部管理人员有权逐级汇报工作。各运行岗位人员、班长、值长及发电部管理人员有权联系相关工作。班长、值长及发电部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5 制度内容 5.日常联系汇报联系工具(电话、手机、对讲机等)私人不得随意占用,以免影响联系工作。联 系 时 要 通 报 岗 位 、 姓 名 、 联 系 内 容 。 联 系 重 要 操 作 , 对 方 一 定 要 复述,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