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的和现在的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的对安全生产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安全及工程技术的领导,应把档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工程科主管工程技术档案工作,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九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根据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纳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安全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二)1、施工场地例会由监理部组织或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二次
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现场协调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业主或监理部组织不定期召开,主要讨论解决单项、局部、特别问题,有的放矢,变并形成会议纪要
2、参加单位及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主要成员;2
2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及其它有关人员;2
3 业主/项目管理单位代表;2
4 设计代表;2
5 物资代表;2、6 需要时还可邀请其它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3、会议主要议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