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法律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 降低职业危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 训工作的决定》、上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 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素养为目的的教育培训 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部门、施工队伍。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管理原则(一)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 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项目经理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到位;(三)安全培训工作根据统一规划、归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 施”的原则开展。(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施工全过程。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协调机 构,其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二)编制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三)按本制度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第六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责任部门,应开 展员工的三类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其他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 训工作,负责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和考核。第七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根据批准 的培训计划实施。第八条 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运转人员、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环保部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新购 置设备上岗人员的教育、培训。第九条 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厂队协助安全环保部对分包商人员的入场(厂)、转岗前、换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第十条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五安全培训工作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管理, 并对各施工队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各施工队主要负责 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第四章培训计划第十一条项目部每年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经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由项目经理签发。第十二条 教育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