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3、职责(1)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评审、修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各专业部门负责制定、评审、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形成初稿
(3)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制定或修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初稿进行会签,形成会签意见
(4)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发布实施
4、控制程序4
1 制定(1) 安全环保部组织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形成初稿报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签,形成会签意见,安全环保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2) 各专业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形成初稿报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签,形成会签意见,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 )审批稿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2 评审1) 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2) 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3) 评审内容(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2)与企业进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4) 评审输出(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3 修订1) 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