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一、安全生产保障制度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事故部位或工点实行有郊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有关部门和甲方代表2>工程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用或电传报告所属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业主〉建设单位;3>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三天内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实行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处理方案及工程计划
4>对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做到查明事故发生原因,查明事故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者,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5>对造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行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安全生产协议制度在进场施工前,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通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与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3、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安全目标实现金额返回
发生安全问题,部分或全额扣除风险抵押金,并处罚款
完成本单位"百日安全无事故"及"安全年"目标,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4、建立工程联络制度与业主单位、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各其他承包单位建立工程联络制度,上报工程实施方案、工程进度,互通工程信息,合理调整工期安排,避开各专业及各承包方之间的相互干扰和交叉施工,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工程的期、安全和质量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在工程进展中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安全技术责任人,其他所有作业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在工程实施中,做到分工清楚、责任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