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制度一、安全生产资金按程序审批后,财务资金部门要在预算额度内直接支付
对不符合规定和程序的支出,财务资金部门有权拒付
二、收到批准文件后,财务资金部门要在两个工作日内或按约定的付款日期办理付款手续
三、对审批后纳入预算的劳动防护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资金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财务资金部门应给予保障,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账户,按一定比例提取专项基金,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的资金应用
四、各单位不应以任何理由,擅自动用划拨给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资金,此笔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制度(二)第一条为了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经费(以下简称安保费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安保费用的使用切实的落到实处,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 开 展
根 据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法 》 以 及 地 质 矿 山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保费用是指企业根据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保费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根据 规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总产值的%作为安保费;由财务设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总体规划额度后具体分配到以下部门:办公系统、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根据”全公司统筹、确保需要、项目计取、法律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计划财务部应将安保费纳入各单位财务计划,年初和年中分别提取%入安全账户,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第四条安保费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1
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