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保障金的收缴,每年收缴一次。2、安全生产保障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于完成生产责任目标的,所交纳的安全生产保障金等额返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不好的,通过文件决定的方式给予收缴。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在专户上的安全生产保障金必须接受同级部门的监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年向各部门报告一次安全生产保障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4、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5、为杜绝事故的发生,遇到特别情况,可以提出追加安全设施投入资金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制度(二)第一条为将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实现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监管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强化事前风险防范,最终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 的应对处置能,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风险程度性较高的员工。第三条投保的办理方式1、及安全责任保险涉及原则,细分高位作业领域、明确高风险岗位;高风险岗位安;低风险岗位按不记名方式确定最低人数的形式进行购买。2、核定风险性高的岗位新员工入职时,向行政室提交有效的证件或证明文件(包括、健康证等)3、新员工入职的 个工作日内,行政室到保险部门办理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手续。4、每月 日前,行政室办理参保人员次月续保的相关手续以及退保人员的更新工作。5、低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参保,根据公司规模和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一个科学的投保数量和金额。第四条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应拟定:1、投保安责险应拟定相应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在保证证明有效的情况下,尽量简化理赔程序,达到安责险迅速、实效的进行理赔。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拟定赔付时限。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案件报告时,应立即查勘定损,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赔付时间,在规定时限里结案,及时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及公司责任风险得到有效转移,尽最大可能利用安责险的保障功能。第五条事故处理1、现场处理1)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同时向行政室报告。2)行政室必须在五分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并处理现场...